Sunday 16 November 2008

懺悔

上個禮拜我抱了一隻小貓,也是鄰居印度人的,但是不是前一篇文章那一隻。那是隻毛色極漂亮的小貓,我也是帶著他到處晃晃後,還給印度人。結果在那之後就再也沒有看過他了,只看到另外一隻黃色小貓。今天印度人告訴我,那隻漂亮的小貓昨天死了,因為他媽媽不給他吃奶,他活活地餓死了。我罪惡感很重,我擔心是因為我摸過了他,他媽媽認不得他的味道,所以不餵他吃奶。為什麼我那麼不小心?只因為自己喜歡小貓就擅自抱了他,卻沒有考慮到可能的後果,如果這隻小貓真的因我而死,那是多麼可怕的事情?!

朋友的女兒很喜歡纏著我說話。但是老實說,我有點厭煩了。我不喜歡她時而過度害羞小家子氣,時而喋喋不休強迫我聽她念課本。念故事給她聽,她總是心不在焉,問的問題總是與故事內容沒有關係,要念完一個故事需要很長的時間,還不確定她懂了沒。我承認我有時候有虛榮心,因為小孩子大多喜歡我,但是我可能只喜歡聰明的小孩。她的華文與英文常常念錯,我糾正她還被她罵,她總是說:「我說什麼就是什麼。」今天拉不下臉來拒絕她跟她爸爸,陪了她一個小時,我如坐針氈,不耐煩到極點,但是小女孩自得其樂,私毫沒有查覺我的冷淡。我一面覺得不耐煩,一面自覺得慚愧,慚愧自己無法接受小孩子的無知,慚愧自己無法體諒她家裡沒人陪她聊天的寂寞。她爸媽都工作忙,奶奶也不跟她說話,所以她只好抓著我一直說話,我基於敦親睦鄰的道義覺得應該多少陪陪她,可是久了就覺得煩了,又覺得自己面目可憎,竟然這樣討厭一個小孩。陪她多了,她八成又台灣姐姐長台灣姐姐短的,她媽媽一定又更討厭我,覺得我要搶她老公跟女兒。這整個情況看起來,我根本就是一腳踩進屎坑了。

然後說到底,我也只不過是個只會在自己blog裡抱怨的小人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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